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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5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专业介绍、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达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录取类别
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含非定向、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的研究生。
1.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可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三、考试科目
2016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一、二)、数学(第三单元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目录)。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4项的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4项的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科目将在复试前公布)。
六、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于3月中旬公布,复试名单于3月下旬公布。
八、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
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网站(http://yjs.tyust.edu.cn/zsgz.htm)“硕博招生”栏免费下载专业课考试大纲及部分年度的试题。
九、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1.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学)、社会工作为2年),学习期间其他待遇按国家及所在工作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不含MBA)。
2.录取后人事档案调至学校的非定向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助学金。
3.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及8000、6000、3000元/生.年的学业奖学金和学术创新、科技竞赛、精神文明等单项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达95%。
注:一志愿考生(非跨专业本科毕业生)研一学年最低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2500-5000元/年的“三助岗位”津贴。
5.在校生经申请立项后,可获得5000元-20000元的省级或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十、注意事项及其他
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未如实填写及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不予准考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考生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以便于招生单位办理考试、入学及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如因考生本人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5.有关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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