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中心警示:提高警惕谨防高考招生诈骗
2011-07-04来源:人民网

近年来,每年高考录取工作开始后不久,都会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急于获知录取结果的迫切心情,特别是利用批次分数线下和学校提档线下的考生急于求学的心理设局行骗,严重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极大。据介绍,高校招生录取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为:

一、谎称低分能“跳档”录取进行诈骗。每年招生期间,都会有人自称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线的考生录取到一本院校,不到本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院校,其目的是骗取考生家长的钱财,败坏高考工作信誉。其实,按照招生录取规定,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省划定的分数线分批次投档。只有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了某一个批次的最低控制线才有进入投档的机会,同时需要达到投档要求,才会被投档成功,最终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二、假借高校招生“中介机构及代理人”,以高校自主招生、定向招生等名义,称其有内部指标、机动指标、高校自主招生指标等进行诈骗招生。省招考中心提醒,院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计划都是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批准招生的学校和计划,国家不予认可。高校招生录取一律在教育部统一的录取网络系统上进行,教育部指定省级招生机构及各高等学校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游离于正常工作体制之外招生,不得委托中介招生,所谓“内部指标”都是骗局。

三、装扮冒充认识招生机构人员、高校招生人员诈骗钱财。在实行网上录取后,目前我省招生录取都是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批准的录取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及步骤作了逻辑限定,录取结果是系统运行的逻辑结果。另外,录取的方式有了根本变化,学校已不再派出工作人员到省市招生录取办公地点。网上录取开始后,学校可直接对接省招生管理部门,信息是直通的,已不存在“中间工作人员”。考生与家长应慎重对待“认识招生工作人员”可以保证提档录取的说法,以免上当受骗。

四、利用当前高校办学形式的多样化,故意混淆成人教育、高等自学考试、网络远程教育、国防教育等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把考生介绍到无招生计划甚至无办学资质的所谓名牌大学从中敛财。

一些骗子利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办学大众化、多元化发展形势,把普通高等学校与现在其他高等教育的形式混淆,比如说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国际教育,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可以上名牌,实际上并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而是自学考试助学班、成人高等教育辅导班、网络学院、国防教育。从以往的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情况看,都是把这些学生送到了高考的复习班,等到这些学生通过考试,最后拿到的大部分都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而不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五、伪造录取通知书实行诈骗。实行网上录取后,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从学校所在地直接挂号发给录取的全国各地考生,需缴纳的所有费用都在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缴给学校,接收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对于所谓“招生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带给的录取通知书或是莫名收到某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时,首先要上网查询,核对真伪,如网上一时查不到,应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当面咨询或电话查询,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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