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供销社201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1-07-02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形式

(一)州供销社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数1人,

(二)形式:公开选调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

三、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获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资格;

(二)熟悉机关工作业务,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理论水平,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三)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供销社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个人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并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将取消该职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7月2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办公室(地址:景洪市民航路50号)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供销社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到州供销社人事秘书科领取)。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供销社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供销社公开选调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供销社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州供销社网站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州供销社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

西双版纳州供销社网站下载;

(二)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报名考试过程中,凡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西双版纳州供销社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供销合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 系 人:黄秀芳,电话:0691-2124789、13308817228

监督电话:0691-2146837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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