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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医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员性质及人数
1、招聘岗位:护理岗位。
2、人员性质:编制外聘用。
3、人数:2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护士执业资格,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2015年毕业生需通过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考试。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⒈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⒉报名地点
为方便考生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涟水县卫生局(涟水县涟城镇健康路46号)二楼人事科。咨询电话:涟水县卫生局0517-82316796。
⒊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彩照4张。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⒋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2015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并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拟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体检),并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由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应聘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涟水县卫生局纪委0517-82321962
涟水县卫生局人事科0517-82316796
咨询电话:胡院长13770455322
本公告由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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