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3、坚持在昭阳区“特岗”教师招考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由区教育局、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职能部门指导、监督的原则。
4、坚持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回避原则。
二、面试对象
1、参加面试的人员,属报考我区初中岗位所设学科、小学岗位语文学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经过2008年7月13日由昭通市教育局组织的特岗教师招聘笔试考试,经审核确定已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三、面试方法
1、本次面试考核采取说课与测试专业操作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15分钟,中小学音乐学科面试时间30分钟;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面试以测试专业技能为主,面试时间根据面试内容临时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不设保底分,评委根据面试的评分标准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每场面试结束后,在评委组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设八个组,即中小学语文考评组、中学理科考评组(含中学数学、物理、化学)、中小学信息技术考评组、小学数学考评组、中小学体育考评组、中小学美术考评组、中小学音乐考评组、综合考评组(含中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3、面试考核工作在昭阳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设立面试考核评审委员会,下设面试所需的各专业评审组,评审人员在面试前由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分类或分专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出7人组成各专业面试考核评审组。
四、面试命题范围及内容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教材(其中初中语文学科为苏教版、美术学科为浙美版、其它学科为人教版),分专业出题。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教材(其中语文、数学学科为苏教版;美术学科为浙美版;信息技术、体育、音乐为人教版),分专业出题。
3、报考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声乐、舞蹈、钢琴三项内容。
4、报考中小学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绘画技能。
5、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篮球运动项目。
6、报考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Excel电子表格应用、图像处理、动画制作、网页制作、网站建设管理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