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办法
2015-09-01来源: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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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适应高层次优秀人才特点和规律的选拔机制和模式,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生命科学学院按照如下办法进行2016年博士生招生工作。

实施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一、基本办法

博士生招生分2015年9月和2016年3月二次进行,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博生在仅在9月进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招生仅在3月进行。9月的博士生招生中,如完成普通博士生计划,则3月不再招收普通博士,如未能完成计划则在3月继续招生,3月与9月招生考核方式相同。

申请选拔方式均为网上报名、提交书面材料,择优选拔进行综合考试。

二、申请条件

对生命科学有浓厚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鼓励非生物专业的、有志于生命科学研究的考生报名。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申请者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三、申请考核方式

入学选拔分为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和复试两部分。

(一)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8月28日9:00-9月10日16:00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填写、打印)。

2)、本人自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本科和硕士阶段)。

4)、英语4级或6级通过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6)、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7)、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往届生提交)。

8)、提供两到三封由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不限格式但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报名材料统一邮寄或递交如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 100084)

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0日,以收寄日期为准。务必以快递方式邮寄,不接收包裹,不接受材料是否收到的咨询。

 申请者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复试

我们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进行综合考试。综合考试由生命科学学院成立的招生委员会安排,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科和硕士成绩单、专家推荐信、采取单独考核及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录取

招生委员会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说明

1、CLS(“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生命科学联合中心”)和PTN(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联合项目招生办法参见生命学院主页(http://life.tsinghua.edu.cn/)公布的招生简章;

2、所有研究生不分专业录取,在入学轮转后定导师;

3、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http://life.tsinghua.edu.cn/

http://yz.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85829,62795041(CLS&PTN项目)

电子邮件:swxyjsk@tsinghua.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 100084)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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