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镇雄县实验中学2011年高考志愿填报公告
2011-06-24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一)志愿填报时间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至6月30日。考生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8时。结合我校实际,要求考生在6月30日下午16点前持本人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到校进行确认签字。

(二)工作流程

1.总体流程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考生登录工作(www.ynzs.cn或www.ynzk.cn),自行进行志愿填报;在确认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到确认点进行确认、签字,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到达确认截止时间时,确认点要完成数据提交工作。考生登录工作网时,可以使用报名时所使用的用户名,也可以使用高考准考证号;登录密码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到县(市、区)招考办和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重置密码的考生,在登录工作网后要迅速修改密码,因密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填报在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反复登录工作网,自行填报、调整志愿。

3.确认考生开始填报志愿后,即可开展确认工作。在确认截止时间之前,考生本人必须到确认点完成确认工作。确认时,考生要在《确认表》上签字,才能完成确认手续。因考生填报志愿较多,《确认表》打印跨页时,要求考生在每一页面上都签字并装订。完成了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中设置了“协助修改”模式。即:在确认前,在考生提出申请并输入密码的情况下(确认页面设置有考生输入密码的输入框),确认点工作人员可以帮助考生修改志愿。确认后的志愿修改,只能在确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首先,要经确认点取消确认;其次,如果在填报截止时间之前,可以由考生本人登录工作网自行修改;如果在填报截止时间之后,则必须使用“协助修改”模式进行修改。无论哪种情况,都必须在确认截止时间前再度到确认点进行确认。

因极少数考生所报考院校组织的面试时间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冲突,导致考生本人不能前来确认的,可由考生父或母作为确认委托人对考生志愿进行确认。并作如下规定:

(1)除此类情况外,一律要求考生本人进行确认。

(2)当院校面试时间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冲突时,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确认点验证并上报县(市、区)招考办,经县(市、区)招考办审核、批准,并认可确认委托人的确认资格后,确认点才可进行确认。

(3)志愿信息确认表由考生委托人经过认真核对后进行签字确认(签委托人姓名),确认表由确认点按秘密件管理,连同相关委托证明、县(市、区)招考办批复等材料一起封存半年。

(4)委托确认人必须是考生父或母。

(5)应出具材料为:有关院校的面试时间通知(认可院校网站的通知)、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志愿确认委托书、能证明考生与委托人之间现实社会关系的证件(如户口册等)、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可以使用复印件)、考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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