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毕业生能否报考政法干警“四项目”人员定向岗位?
2015-08-24来源:易贤网

问:请问江苏省人社部门选派的面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能否报考“四项目”人员定向岗位?

答:不可以。面向基层公益性岗位选派人员属于就业性质,不属于志愿服务性质。“四项目”人员是指: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我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外省市项目办选派的我省生源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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