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元阳县2015年公务员招录体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5-08-23来源: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公务员招录体检及考察工作的通知》(红公发〔2015〕34号)文件,为确保元阳县公务员招录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体检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8:0 0进行体检。

(二)体检地点:元阳县人民医院(南沙镇叶榕路)

二、相关事项

1、所需证件及费用: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相片5张(白底版)、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向医院支付(350元左右);

2、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9点后禁食;

3、体检当天清晨空腹,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考生务必于8月27日 7:30以前到元阳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大楼前集中;

5.体检过程中,考生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表由工作人员全程负责与体检科室进行对接,考生不能直接接触到体检表。

6.考生须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0873—5642097。

元阳县公务员管理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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