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赤峰市敖汉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公务员简章
2015-08-22来源:敖汉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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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敖汉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委改革办)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敖汉旗委组织部决定开展旗委改革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科员以下职务层次的职位,(详见《敖汉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的范围。

本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中区市直驻敖汉各单位的公务员)。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机关文稿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积计算。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职务为科员及以下。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不限制名额。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需到敖汉旗委组织部734室,如实填写《遴选审批表》。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学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2、报考者提供2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将《遴选审批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旗委组织部734室。

(二)资格审查。

敖汉旗委组织部在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48小时内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审查结果。

(三)缴费。

通过审查的报考者,于2015年8月28日17:00前到旗委组织部734室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四)职位取消

报名截止后,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达到3:1的可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核减遴选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需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为一科,笔试由敖汉旗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及文稿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旗委党校,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5年9月1日,报考者到旗委组织部734室查看考试成绩。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敖汉旗委组织部和敖汉旗委改革办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并在中国敖汉网进行公布。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携带包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遴选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等,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形式。面试由敖汉旗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65%+面试成绩×35%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敖汉旗委组织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敖汉旗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

敖汉旗委组织部和改革办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据实写出考察工作报告、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敖汉旗委改革办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报敖汉旗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中国敖汉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拟任职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敖汉旗委改革办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敖汉旗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在敖汉旗委改革办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在公示、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经敖汉旗委改革办申请,敖汉旗委组织部同意,敖汉旗委改革办可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和岗位考察。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敖汉旗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经公开遴选后正式任职到敖汉旗委改革办的公务员,经组织认定后,报名时原行政级别予以保留。

七、其它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敖汉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敖汉旗委组织部:

附件:2015年赤峰市敖汉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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