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检察机关2015年度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8-10来源: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昆明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

二、面试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教学科技楼附楼一楼104报到)。

三、面试方式:

1、司法岗位:

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进行抽签,决定控、辩角色,每轮面试安排两名考生进行控辩。对出现单数或等额面试的岗位,按抽签结果决定控、辩的角色后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每个考生面试前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互辩时间为10分钟,互辩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计时员在各阶段时间结束前30秒提醒考生。

2、非司法岗位:

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20-25分钟)。

四、面试要求:

1、未经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2、上午7:30报到8:00抽签。8:00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参加面试时,需带身份证、准考证、资格确认表、面试确认单原件,供面试时进行核实。

4、近期考生应保持通信联系畅通,以便能及时通知考生相关事宜。

5、考生须认真阅读《昆明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附后),自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特别提醒: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无论何种原因,致使考生超过规定时限到达面试地点的,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人事处:66057029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8月10日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准考证号码:

31010107610、31010107017、31010104823、31010104904、31010105825、31010105108、31010106517、31240604627、31010107112、31010106206、31010104929、31220302517、41010110708、41220303605、41010109018、41250601713、41010108204、41210900924、41220303301、41010110627、41010110012、41010110820、31010106727、31010107109、31260311214、31010107217、31250906505、31364600730、31010105418、31010106207、31010107604、31364600412、31010106717、31010105625、31010107007、31010104613、31364600606、31010106923、41010108829、31010105007、31364600324、31010107429、31220302515、31010107128、31010105416、31364600310、31364600207、31010104830、31010107530、31010107502、31010104607、41010108316、41010110104、31010107218、31010105311、31010105505、31010104713、31010107329、31010107010、41010110923、41010108324、31010107026、31010105025、31010105810、41233202501、41010108302

昆明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网上确认表等交工作人员查验,且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违反面试纪律,不得参加面试,且按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说明:“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考生如说出上述信息,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和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在昆明市委组织部站上公布。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考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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