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08年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2008-07-11来源:保山市人事局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保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工勤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隆阳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工勤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将隆阳区2008年招聘工勤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08年计划公开招聘工勤人员25人,其中驾驶员16人,其他工勤9人(具体岗位设置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岁及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隆阳区户籍(或父母、配偶在隆阳区人员);驾驶员岗位限男性,持c型驾照以上,原则上2年及以上驾龄。98年安置在隆阳公安分局、区建设局现仍在岗的城镇退役士兵,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17日8:30—17:30

(二)报名地点。隆阳区人才市场(正阳北路206号、市供销社二楼)。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及报考岗位特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小1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进行复审。报名人数与拟录人数必须达到3:1才能开考,不足报名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隆阳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08年8月10日--15日到隆阳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综合知识考试(占30%)

1、考试时间:2008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考试安排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4、考试内容:考试以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用书《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为主要内容(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隆阳区人才市场有售)。

(二)专业技能测试(占70%)

1、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能力。驾驶员岗位测试驾驶操作技能;非驾驶员岗位采取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08年8月16日下午3:00—5:00。

2、驾驶员岗位的技能测试形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三)关于加分。在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复退军人立三等功加3分,二等功加6分,多次立功者,选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需报名时提供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费用。笔试按每科40元收取,即:驾驶员岗位
40元,非驾驶员岗位80元。驾驶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费由考生待测试时交测试部门。

五、面试、考核、政审、体检、公示

(一)面试、考核、政审。每个岗位综合成绩前2名(非驾驶员岗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 +加分;驾驶员岗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技能测试成绩×70% +加分)人员确定为面试和考核政审对象(隆阳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和考核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并对其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录人员,报隆阳区人事局进行复审。各招聘单位的面试方案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体检。对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

(三)公示。对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人员进行公示。在考核、政审、体检、公示中若发现不宜录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若递补人员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

六、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填写《隆阳区新招聘工勤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到隆阳区人事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组织、人事或用人部门发出考试、考核政审、体检及其他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缺项,不得有涂改。若在报名、笔试、考核过程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记录在案。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75—2122827

 
下载资料:《保山市隆阳区2008年招聘工勤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保山市隆阳区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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