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2015年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2015-07-30来源:端州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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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及社会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和肇教人〔2015〕3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端州区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区、市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认定对象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如未取得普通话合格证的人员请自行到肇庆市广播电视大学报考)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下简称“两学”)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对应层次的“两学”并考试合格:

(1)省教厅选定的33所高校对本校非师范生开展“两学”培训,2014年9月1日前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附件1)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2)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并同时取得“两学”合格证书人员,其成绩有效。

(3)2014年前(含2014)参加各市、区教育局举办的“两学”培训,并同时取得“两学”合格证书的人员,其成绩在取得证书所在地有效。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30日17时(不含周末和节假日),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四、其他要求

(一)为了更好地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前期工作,所有申请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先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不予受理。网报后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申请人资料填写好报名表(附件2),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端州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zq2279344@163.com)。其他社会人员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待网报后携带学历证、学历鉴定证明(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两学”成绩单、普通话证等原件自行到端州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二号端州区教育局七楼,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58-2279344)。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待网上报名结束后再定,届时敬请留意端州教育信息网的通知。

(三)体检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成绩合格的人员再由我局通知统一体检。

(四)最后的现场确认时间待定(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后再定)。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填写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填写盖章);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不是端州区的,但人事档案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只出具“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要提供相应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提供相应层次的《学籍表》或《成绩表》(在本人人事档案内)复印件,并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除在编在职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以上证件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表格要上交原件。

五、认定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测试和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六、其他

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申请表格可在肇庆教育人事网(http://rs.zqbe.net)上直接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端州区教育局

2015年7月2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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