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云南省法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全省法检系统的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面试地点在各州市的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由各州市通知考生。
二、面试方式
(一)司法岗位
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二)非司法岗位
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录用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体检、考察及录用严格按照《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即取消。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按照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二)若非面试组织单位的原因,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