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绍兴市高新公安分局招聘派出所协警的公告
2015-07-18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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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招聘流动人口专管员及110接处警协警,共计20名,招聘后以劳务派遣制形式派遣到稽山派出所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流动人口专管员年龄45周岁以下,110接处警协警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2、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特勤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无违反犯罪记录。

5、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可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1)退伍军人;

(2)持有c照以上的驾驶员;

(3)先前有从事协警工作且表现优秀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协警工作的。

二、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专管员主要从事外来人口登记管理;110接处警协警主要从事日常接警、处警工作。

三、工资待遇

年基本收入约为3.7—4.2万元(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用程序:报名—面试—综合测试—政审

(一)报名

1、报名及工作地点:绍兴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稽山派出所内,地址绍兴市鲁迅东路277号。

联系人屠警官(13588572326)、尉警官(13385852927)。

2、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白底);

(4)退伍证、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二)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绍兴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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