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保山市隆阳区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2008-07-03来源:保山市隆阳区人事局

一、招聘计划:2008年计划招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7人。其中:教育系统招聘291人(其中特岗教师271人,到省内外重点高校签约招聘20人),卫生系统招聘38人(其中到省内外重点高校签约13人),乡镇、街道招聘44人,区直其他事业单位招聘24人。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隆阳区生源或父母、配偶户口在隆人员。已签约的本科大学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已到隆阳区报到的国家指令性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06和2007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4、中央、省级派到隆阳区的西部志愿服务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愿意在隆阳区基层就业者。

5、师范类毕业生限报教育岗位。(特岗教师招考按省特岗办规定报名、考试、体检、录用)。

6、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事业岗位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三、报名审查

1、报名时须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区人事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1天:7月16日8:30—17:30。

报名地点:隆阳区人才市场(正阳北路206号,市工商银行对面)。

3、报名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持毕业证原件、就业登记证原件和户口迁移证原件(2006、2007届持户口簿)报名,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办理报名手续。不允许代办报名。

(2)报名时交5分免冠同底近照2张。

(3)毕业生按招聘岗位的条件报考,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4、领取准考证:8月13—15日; 地点:隆阳区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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