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7-14来源:南通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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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社考〔2015〕2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9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0月17日、10月18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7日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17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

10月18日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4科):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称证书,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外省外市职称须同时提供职称批文及职称申报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试2科,即考2科)。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高中(职高)学历、技工技师学历及党校学历不予认可。

四、报名组织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3年和2014年成功报名缴费的人员等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即异地考生)视同新考生。

(一)报名组织方式:

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采用统一网报时间及统一网上缴费截止时间的报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或更改报考级别的(考4科和免2科)、或部分改报专业的、或2013年之前(不含2013年)报名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无档案号。下同],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7月24日

新考生支付时间:2015年7月29日~8月4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指2013年和2014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的,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部分改报专业的人员。下同],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7月24日

老考生支付时间:2015年7月16日~8月4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报名审核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审核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8月下旬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对于2013年和2014年度已成功报名缴费的老考生(2013年和2014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不含更改报考级别的人员,打印的报名表显示考生类型为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只需2015年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如老考生报名表显示新考生,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7月29日—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服务大厅三楼人事考试E038窗口、E074窗口(工农南路150号)。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确认提供材料:

1. 新考生需送审的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考中级人员,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已满***年”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提供者及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级职称证书,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外省外市职称须同时提供职称批文及职称申报表)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6)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7)其他补充辅助审核材料:满报考年限要求的社保缴费记录单(个人社保、农保不予接受,社保管理中心出具)、满报考年限要求的劳务合同、工程类职称证书等材料。

2. 考试具体科目在滚动年限内可以任选,但报考级别(考4科和免2科)和报考专业(土建和安装)不可随意更改,如2013年和2014年成功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注:2013年和2014年《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和安装)》专业科目未通过的人员改报专业后仍然为老考生,专业科目已通过的人员不予修改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具体事宜详见南通人事考试网首页“考试信息”栏公布的《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报须知》。

3.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对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有疑义,需报考人员根据审核现场结果及时核补相关材料。如果在复审及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信息需谨慎认真填写,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填错或误填责任由考生自负。姓名、身份证号作为注册信息非常重要,原则上注册信息不予修改,其次“电子照片、性别、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联系电话(手机)”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信息修改说明:(1)报考人员首次使用全国报名系统,都需要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予修改,报名的时候报考人员证件号(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引用本人注册时的信息,不可随意修改。已上传的电子照片也不可以随意修改(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表未打印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然后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显示了审核通过标志的),报考人员不可以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谨慎取消报考信息确认,否则影响到审核及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5)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信息。(6)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报名信息项,重要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7)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及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5年10月9日—15日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 www.ntpta.gov.cn)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注册、报名电子照片处理及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全国网报系统已实现了考生注册和报名的电子照片资源共享功能,报名系统内不再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的电子照片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处理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4科),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报考当年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 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2015年起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令》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年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年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年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年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下载“教材修改说明”。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的3个月内的工作日时间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领取。

九、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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