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由考生本人持笔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其余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现场。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请将上述材料提前复印一份,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字按好手印后交审核部门审验。
3、请考生按所报考的岗位排队领取签条,按签条顺序号依次进行复审。
4、在等候审核时,请尊重审核老师,不要高声喧哗,随意走动 。
5、如有怀孕、残疾考生,请及时与场外工作人员联系。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