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招聘警犬训导员(临时人员)公告
2015-06-30来源:广安公告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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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犬训导员(临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若干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原则上是在广安市有居住条件的公民;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热爱警犬技术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一定的分析研判能力;

(五)年龄在25至40周岁之间,有警犬或军犬训练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六)原则上需在警犬训导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男性身高165CM、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0.5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和体检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7月3日止。

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政治处。

报名时须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退休军人须交退伍证复印件1份、有驾驶证的须交驾驶证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

咨询电话:政治处0826-2248113

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后,填写《警务辅助人员(临时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对其进行政审。对审核合格者,分局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等额进行体检。

(二)聘用

体检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四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表现优秀,如本人自愿,可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待遇

警犬训导员(临时人员)的薪酬(包含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第一年1350元/月、工龄工资第一年10元/月(以后每年按《广安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调整晋升),岗位工资5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按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加班补贴按国家政策执行。同时按国家政策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警务辅助人员(临时人员)统一按规定着制式服装和佩带制式装具。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区公安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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