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淄博市高青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有关问题通知
2015-06-15来源: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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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事业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高我县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淄人社字〔2015〕123号文件要求,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好的了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结合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决定开展“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作为本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课程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学课程。本课程报名、培训、考试等组织方式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同。

今年开设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共15门,一是新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同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课程)、“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建设”等三门课程为全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培训课程。

二是既往开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与规划”、“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训”、“技术创新的理论与方法培训”、“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新理论与实践概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文体写作”等八门课程为全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课程。

三是既往开设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医疗卫生人员行为规范与医务礼仪培训”、“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学概论”、“医疗卫生人员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等四门课程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卫生系统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培训科目。

以上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课程学习,已培训合格的课程不能重复选择。培训教材由市人社局统一指定(附件一)。有条件的单位,可对参训合格人员所需费用予以报销。

二、培训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的对象为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和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各个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作安排

(1)组织管理。2015年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采取网络化管理、菜单化培训、自主学习为主的形式组织。报名工作实行单位组织、现场缴费、网上选课的形式。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5日-6月26日.

(2)培训方式。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实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与完成网络作业、网上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一是面授辅导。今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组织学员参加不少于2次的集中面授辅导。本科目授课老师由市里统一选定。二是自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报名后,即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选择观看所选科目网络视频,自主参加培训,完成网上作业。

(3)结业考试。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全县统一组织网络化考试。有关考试时间在7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学分登记。学员参加各课程培训,经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系统自动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分帐户20分。学分的登记和审核按淄人发〔2007〕76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使用的意见》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是2015年起各类成果暂不登记继续教育学分。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计算机水平考试考核,不再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二是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力度,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学分等基本情况,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的要求,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机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未参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2015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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