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楚雄州2011年报考法检系统考生考试地点合并事项的通知
2011-04-15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法检两院招考公务员的公告:“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及其他部分县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事项,因报考人员相对分散,为便于安排组织考试,经研究决定:将所有报考法检两院并将考试地点选在我州的考生考试地点统一合并为州政府所在地楚雄市进行。

请各位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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