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11来源:长春光华学院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大院校高考招生专题(持续更新)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光华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新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秘书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自动化专业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工业工程专业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专科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健康,无严重疾病,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并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我校对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CC。

4.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

5.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且具有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我校不设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对其它艺术类专业,除辽宁省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ughc.net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联系电话:0431-84802030、84802035、84802333

联系人:范老师、刘老师、蔡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阳光高考网招生章程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index,ssdm-22,bm-7,lb-1.dhtml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