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通知
2015-06-09来源:华北理工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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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学位中心《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请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10月15日后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报名及要求

1、网上报名、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报考人员于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符合报名标准的近期电子照片。招生单位将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本单位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网上缴纳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未网报及网报缴费未成功人员、未经审核及上传照片审核不通过者均无法现场确认。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提前报名,以免延误。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要求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河北省修改信息时间地点请向河北省学位办咨询)。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华北理工大学现场确认点

确认时间: 7月12-15日(具体确认时间以河北省学位办公布的为准)

确认地点: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华北理工大学(主校区)综合楼三层。

4、资格审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后在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签字盖章同时在考生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处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在我校划定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与报考资格不符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考生应认真阅读在职工硕招生简章及相关要求,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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