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2015-06-09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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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报到前应在原单位站好最后一班岗,办毕一切应办手续。

二.新生报到时须出示录取通知书、第二代身份证、硕士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博士生须出示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未获相应证书将取消入学资格);同时,出示“校园卡”。

报到时间:9月16日8:30——16:00。

请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有原单位证明,并事先请假,无故逾期15天不报到,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地点: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 西部球类馆。

报到当天,新生也可以凭“校园卡”,先到所住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再到西部球类馆办理报到手续。

新生住宿安排的查询方法,可在9月11日后,看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报到当天下午4点以后到校的新生,请自行前往排定的宿舍入住,第二天上午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

三.报到时还须上交以下材料:

1、交派出所材料:户口迁移证。不需迁户口者不用,详见后面办理户口须知,请仔细阅读。

2、交学院材料(装入信封,写上姓名、学号):本人最近的一寸报名照3张(背面写好姓名、学号,用于研究生证和医疗卡);工资关系转移证(须加盖公章,未工作者及定向就业生不交);党员组织关系(外省市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上海市教卫党委组干处”,所往单位填“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凭介绍信到录取学院辅导员处报到;本市党员组织关系,由转出单位通过“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予以转出,网上转入党组织为“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党员须携带身份证和转出单位提供的告知单到录取学院辅导员处报到);团组织关系(只需由原单位团组织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移”栏填写完整并加盖原单位团委的印章,新生报到时将团员证交至相关学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一面纸上,并写上学号)。(注:学号见录取通知书)。

3、报到时自愿交纳人身保险费(意外保险,100元一年,二年制交200元,三年制交300元)。

四.按“研究生缴费须知”的要求,预存第一年的学费、住宿费和“校园卡”消费。

五.新生报到的车旅费自理,行李自行携带,请勿将行李托运或邮寄到学校,以免遗失。

六.报到当天,宿舍楼有成套被品与零售被品供应。

七.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进行政治、业务、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的,经学校批准后取消学籍。报考中徇私舞弊的,何时查实,何时取消学籍。

八.入学后拟通过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研究生申请助学贷款的通告;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提前联系当地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如果本科期间有贷款存在展期,入学后第一周内将相关材料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由学院统一办理。

九.已怀孕的新生不要报到,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延迟入学手续。具体请与研招办联系。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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