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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网上公开调剂及面试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赣州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通过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笔试,报考赣州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的入闱面试考生。
二、 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 资格审查地点
赣州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11号,参考公交线路:K2路、3路、20路、28路、135路)。
四、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2)以江西户籍报考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江西生源报考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其中,江西户籍是指2015年3月23日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5年毕业生。
(3)部分职位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招考。以本县户籍报考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本县生源报考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其中,本县户籍是指2015年3月23日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其他学历情况需要认证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认证材料。
(5)服务满两年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在县市区直单位或乡镇机关工作的,按管理权限分别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盖章;现在市直及以上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盖章)。其中,对最低服务年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服务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
(6)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7)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党组织关系在所就读学校的,需由学院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党组织关系在村(社区)的,需由村(社区)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并经上一级党委盖章确认;党组织关系在现工作单位的,由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现工作单位为下属或所属单位的,需经主管部门的党组织盖章确认)。
(8)定向招考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户籍或生源不限。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5年9月30日。
资格审查合格的,工作人员将收取以下材料:①报名表②准考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毕业证复印件(或报名推荐表原件)⑤户籍或生源的相关材料⑥其他材料(含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同意报考证明、基层项目服务证明等)的顺序进行装订,同时,提供两张与准考证同底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后签上姓名和身份证号后装入小信封)。
以上材料,请装入大信封,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上交。
五、有关要求
1、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要求和资格审查内容,提前备齐相关材料。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伪造材料的,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或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递补。递补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考生。
3、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于6月11日前电话告之赣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或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并按要求履行自愿放弃手续。未按要求提前报告并履行自愿放弃手续的,将记入诚信报考名单。
4、本次资格审查分若干个审查小组,请考生到所报考的县(市、区)或市直单位对应的审查小组排队等候。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30元,缴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6、此次公务员考录各阶段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将在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http://www.gzdangjian.gov.cn)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hrss.gov.cn)网站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密切配合。
赣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97—8392418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797—8392196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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