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公告
2015-05-30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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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2015年我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特设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程序

(一)招聘岗位

今年特设岗位教师的服务学校均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其中西宁市90名、海东市60名、海西州28名、海南州10名、玉树州34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本省户籍、本省高校毕业生、本省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以及应由我省安置的正常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招聘条件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若所学专业在小学学段没有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可报考对应或相近的初中学段学科)。考生注意: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也不受专业限制。

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本人所持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高学段任教资格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4日以后出生)。

3.报考藏汉双语学科的,须具备用汉语和藏语授课的能力。

4.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5.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已是特设岗位教师的不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考生注意:特设岗位教师报名时不需要缴费),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4日9时-6月10日24时;报考人员请提前准备好宽114-150像素、高156-19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类型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文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特设岗位教师的笔试考试地点在西宁市,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2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学科基础知识、学科教学论,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按照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省教育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件等条件。

4.特设岗位教师面试工作由各市州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采取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5.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或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视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聘用。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优惠政策及待遇

1.根据有关规定,参加过青海省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的毕业生(特指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两所院校的顶岗支教实习生),凭省教育厅颁发的顶岗支教实习证书,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参加青海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凭省级相关部门的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计算工龄。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服务期满1年后,可按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要求申报评审职称。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制内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六、其它事项

1.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在笔试前4天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部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971-6166319)。

2.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聘用“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若不能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3.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户籍时间认定。按我省户籍条件报名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

5.往届毕业生报考的,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6.藏汉双语测试。备注栏中有“藏汉双语”的岗位(不包括藏语言文学岗位),统一笔试时要用汉语答题。面试前(或面试时)进行“藏汉双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或不能聘用)。

7.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

8.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9.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 0971-6310741(教师工作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71-630447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39342(考务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9日

附件:2015年青海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青海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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