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徐州市邳州市自学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2015-05-21来源:邳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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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是中国古代考试传统与现代教育理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在选择报考相应的专业以后, 按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该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在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合格后,即可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申请学士学位。江苏省自学考试开考27年来,累计已有1742万人次参加自学考试,近58万人取得了毕业证书,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选拔了大批专门人才。

2.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如何认识?

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高等教育的形式和制度,《宪法》中规定:“鼓励自学成才”,《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对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对象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自学考试为广大的人民群众 提供了参与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我国保障人民受教育权的一种教育制度的创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开放型大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建之初,是作为一种学历教育的补偿的,为在职人员提升学历服务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自学考试成为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形式,它为构建学习型社会搭建了一座高等教育的“立交桥”,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也磨练了学习者的意志品质,同时它也为国家的公共教育投入节约了开支。

3.目前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基本情况?有哪些办考形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据最新统计,2009年我省自考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证书考试总规模超过185万人,其中,学历教育报考规模达86.9万人次,报考总规模占到了全国报考的近1/12;非学历证书考试报考规模达98.4万人次。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自学考试的办考形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也从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从原先仅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一种形式,发展到如今的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和“专接本”专业并重发展的多元化办考形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4.自学考试的文凭是否国家承认?

自学考试文凭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

5.自学考试文凭在国外的认可程度如何?

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而且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众多国家的高等学校都承认我国的自学考试文凭。这些国家相关院校承认我国自考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这些学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到目前为止承认我国自考文凭的国家已达26个以上。

6.考生如何参加自学考试?

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就是考生在选择报考相应的专业以后,按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该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所有课程均合格并通过该专业的实践考核(毕业论文答辩),即可拿到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有关主考学校的规定者,可向相关主考学校(须有 学位授予权)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根据统计,我省从1983年正式开考自学考试以来,已有近58万人取得了本、专科毕业证书。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一)主考学校与专业设置

7.什么是“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的职能是什么?

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的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中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计划制订、教材编写、命题和评卷等,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校印,并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有: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扬州大学等30余所高等院校。

8.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了哪些专业?

我省自学考试目前开考了文、理、工、农、医、法、经济、教育、历史、管理等类共129个专、本科专业。其中专科54个专业,本科75个专业。

9.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标准是什么?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标准是以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要求为参照标准,在考试的总体水平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学历层次水平相一致。它是由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来具体体现的。第一,专业考试计划从开考专业的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和规格,基本要求,考试课程和学分,关于考 试、命题、评分问题的说明,主要课程简介,指定自学用书等方面来规定和控制专业考试标准,体现了专业考试标准的核心。第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对课程的规定,以纲要的形式具体体现课程考试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范围,是专业考试计划的具体化,自学考试的教材都是依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针对课程 的知识内容、范围和深度的要求来编写或选定的,进一步具体体现专业考试标准。

10.什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各专业均设置的政治理论课程。从2008年 下半年起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缺少的课程。“专业基础课”是指 某一专业考生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其作用是为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发展有关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专业课”是指同专业知识、能力直接联系的课程,它包括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技术课程。

11.2010年5月起,我省对部分专业的考试计划及课程设置进行了哪些调整?

1.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段)专业中的“05361物流数学”课程可用“00020高等数学(一)”课程替代;“05362物流英语”课程可用“00012英语(一)”课程替代;“05364物流企业会计”课程可用“00041基础会计学”课程替代。

采购与供应管理(本科段)中的“05374物流企业财务管理”课程可用“00067财务管理学”课程替代。

2.在中药学(本科段)专业中,非自学考试的中药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于2010年5月前加考通过“03035有机化学(四)”和“03047分析化学(二)”两门课程中任意一门的,可免考“02974中药学(一)”、“03050药理学(三)”和“03040中药鉴定学”中的任意一门。

3.对护理学(本科段)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1)结合护理专业考生的工作实际,将“03009精神障碍护理学”课程调整为选考课,与“03010妇产科护理学(二)”和“03011儿科护理学(二)”作为一组选考课,考生需从中任意选取两门报考。

按原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在以下5门中任选3门即可:762心理卫生、03009精神障碍护理学、03007急救护理学(或767急救护理学)、03010妇产科护理学(二)(或765妇产科护理学)、03011儿科护理学(二)(或766儿科护理学)。

(2)将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编(2008版)中护理学(本科段)说明第4点调整为:

自学考试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重复报考或申请免考专科阶段已通过的课程;自考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按照新计划考试,若在专科阶段已通过“570护理管理学”且报考本科段时按规定换考通过“00488健康教育学”课程的,可免考“03005护理教育导论”课程。若其在专科阶段已通过“570护理管理学”课程,但未换考过“00488健康教育学”课程的,在报考本专业时,只能选考“03005护理教育导论”课程。

4.经全国考办批准,对动画设计专业(本科段)部分课程做以下调整:

将“03511中外电影史”(4学分)课程调整为“11733动画视听语言”(4学分)。原通过中外电影史课程的考生可以免考动画视听语言课程。

将“03514空间设计”(3学分)课程调整为“01160动画运动规律(实践)”(4学分)。原通过空间设计课程的考生可以免考动画运动规律(实践)课程。

将“04845互动媒体设计(含实践)”(3+2学分)课程调整为“11734互动媒体设计(一)(实践)”(5学分)。原通过互动媒体设计课程的理论和实践考核中任一部分的考生均可免考新的互动媒体设计(一)(实践)课程。

(二)报名、报考与成绩查询

12.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

答:自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办理方式,考生可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cn)进行报名。上半年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25-31日,下半年现场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现场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自学考试增考、助学专业、专接本、资格证书、中英合作专业考试的报名报考、毕业申请登记、本科资格审核申请登记以及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工作。

13.新生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考生可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详细的新生报名流程,具体网址为:zxks.jseea.cn。

14.如果作为一名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选择专业和报考课程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考 生在选择专业时,可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开考专业,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择业需要及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学习。专业选定后,应认真阅读专业考试计划,依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及报考简章的课程安排购买教材和课程考试大纲进行自学。有条件者可参加社会上各种形式的助学班,学完 规定的课程,参加省考委组织的统一考试。

考 生在选择报考课程时应注意: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所有课程在一年内都会开考一遍(新开考专业除外),即以年为单位,每个专业的课程基本上都是上下半年平均分配的。考生在安排自己的学习时,应先考虑选择一些较容易的、基础性的课程,如公共政治课和一些基本的专业基础课,而避开一些较难的课程。考生在报考 时,还应注意,每次考试报考的课程不宜过多,根据个人自身的情况,选择2到3门比较适宜,这样可以保证各门课程的复习比较充分。

15.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在选择专业和报考课程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根据全国考委要求及社会的发展,计划总是在变化,网络作为获知信息最快捷的方式,考试院会将变化及时的发布在网站上。考生应经常登陆查看各项变化或者到当地自考办询问,尤其是在每次报名时查看计划调整及使用教材,不要习惯思维。

16.参加自学考试的费用有多少?

答:自考文凭得到国家承认,自考生所花费用仅相当于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同层次学生所花费用的八至十分之一,甚至更低。以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为例,通常情况下考生修完该专业13门课程(32元/门)及其他费用(准考证和毕业证书工本费、教材费等)共计约1000元左右。

17.考生是否可以直接报考本科段专业?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段专业都是在专科起点基础上设置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可以同时报考,但自考本科毕业前必须先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18.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否可以专科段、本科段同时兼报?

答:考生可以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段和本科段,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之前必须先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19.什么是增考?何时报名?报名对象是哪些人?

答:增考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依据国家考办相关规定,为本省考生而特别设置的考试。目前江苏一年设两次增考:7月增考的课程在当年4月开考课程中选取,报名时间为当年的5月25-31日;1月增考的课程在前一年10月开考课程中选取,报名时间在前一年的12月1-7日。增考报名对象:仅限于已有考籍档案的自考生。增考报名费为100元/门。

20.考生可否同时报考两个或多个自考专业?

答: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的要求。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或多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21.参加自学考试能否改报专业?

答: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的,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点参加新专业的报名。跨省转考者,如江苏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省考试院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 参加考试。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他专业。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凭原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在全省统一报名期间申请免考。

22.实践环节考核如何组织实施?

答:实践环节考核是在省考委的领导下,由主考学校具体负责考核的实施工作。

考生何时可以参加课程实践考核?

答:考生需在所有涉及实践的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参加该专业的课程实践环节考核。

23.实践环节考核在什么时间?

答:实践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或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cn)查询。

24.实践环节考核如何报名?

答:考生可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cn)进行报考申请,高校审核通过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缴纳考核费用完成报名。

25.考生参加实践环节考核时应携带哪些证件?

答: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和准考证参加考核。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加考核。

26.考生如何查询当次报考的考试成绩?

答:考生可于5月下旬或11月底到当地考办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或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中心”栏目查询,网址:www.jseea.cn 。

答:考生可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cn),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陆,在信息查询的各科成绩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

27.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如何办理查卷手续?

答: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到考试所在地考办登记,由省辖市考办集中进行查核,并通知考生。

(三)转考与免考

28.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答: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29.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答:外省转入的考生应办理如下手续:

(1)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省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在我省按新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2)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一律按我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3)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转考考生档案材料寄至我省,则考生在转出省已通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直接予以免考。如考生要求免考课程名称与要求相近的课程,应按我省课程免考的申请办法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4)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

(5)2008年12月31日前,已转入江苏所在地市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地市考办查询其转考信息;已转入江苏但未转入所在地市及2009年1月1日后转入的考生经原省、市、自治区考办确认转出后,可通过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cn)选择导航条上的“外省转入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外省转入情况,若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即可,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若查询不到,请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联系。

(6)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收考生自带档案材料。

30.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答: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办理如下手续:

(1)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左侧“档案转移管理”,输入相应信息并提交,省考试院自考处审核通过后到所属地市自考办领取转考介绍信。

(2)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在核对成绩后向转入省寄发成绩证明。

31.哪些考生可以免考部分课程?

答: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32.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哪些课程?

答: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33.考生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即专升本的,可免考哪些课程?

答: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中部分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应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应换考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34.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否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答:专 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 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35.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答: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

36.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答: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

37.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答: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38.哪些证书可以替代非计算机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答: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39.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答: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40.哪些证书可以替代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答: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41.如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答:要求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cn)填写免考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

42.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43.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提供的学籍卡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考生提供的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四)本科报考资格审核

44.本科报考资格审核所有考生都要办理吗?如何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手续?

答:所有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的考生都要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后,即可办理本科报考资格的审核,最迟应在本科段全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之前半年办理。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的程序为: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cn)填写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须交验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非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交原毕业学 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学籍卡”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将其存档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印)。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5.军队系统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以进行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吗?

答:军队系统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持有者在进行本科报考资格审核时,除交验毕业证书外,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证明考生确实是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

46.普通高等学校结业生、肄业生可以凭《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进行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吗?

答:凡国家承认学历的普 通高等学校结业生、肄业生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能凭《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进行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可以用原高校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名称及要求相同或比原专业要求低的课程。但免考课程不得超过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一半。

(五)教材与大纲

47.考生在哪儿能买到自学考试教材?

答: 我省教材供应工作与全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每年集中供应教材两次。考生如需订购教材(或教辅材料),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可选择界面上的“订购教材杂志”页面,根据要求支付书款,办理相关事宜。所订购的教材(或教辅材料)根据考生确定的办法或由考生自行前到指定的地点领取,或由有关部门寄(或送)达 考生指定的人员。另外,考生也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教材发行科邮购自学考试教材。

48.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作用是什么?

答: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对课程进行自学及助学的依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进一步规定了课程自学和考试的内容、范围,同时一般均附有题型,使考试标准具体化。应考者在使用大纲时,一定要根据大纲提出的要求,结合教材,全面理解和掌握教材内容,并使其融会贯通,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

49.某一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指定教材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自学复习以什么为准?

答:某一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指定教材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准。教材提到的内容,而大纲没有涉及,则不要求掌握;大纲提及的内容,指定教材没有涉及,仍要求掌握,对此,考生应参阅有关参考书籍。

50.考生在哪里能购买到自学考试大纲?

答:全国统考课程教材书后附有该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已印单行本的随教材供应时免费赠阅;未印单行本的,考生也可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自学考试频道下的“教材大纲”栏目下载。

51.考生如何确认所购课程教材无误?

答:由于自学教材会跟随课程计划变动而作相应调整,考生购书前,可向当地考试机构查询当次考试使用的教材版本,也可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确认无误后方可购买有关考试教材及相关辅导资料。

52.《江苏自学考试》杂志是一本什么样的杂志?

答:《江苏自学考试》杂志是我省唯一的自学考试刊物,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实用性和知识性。杂志中有主考学校专家、教授撰写的辅导文章,以及优秀自考生事迹报道、自考信息和自学方法等内容。

(六)社会助学与辅导

53.自学考试是由个人自学、国家考试和社会助学三部分组成的,“社会助学”指的是什么?

社 会助学是政府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按照自学考试机构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面授、函授、广播、电视、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有组织地为自考生创造学习条件,进行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的活动。目前我省的社会助学辅导形式有:全日制辅导、业余 辅导、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络助学以及部分课程的多媒体光碟辅导等形式,考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受助方式。

54.考生如何选择社会助学单位?

答:考生选择社会助学单位时,一定要选择那些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登记注册的社会助学单位。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相关助学单位名称及辅导专业。

55.什么是自学考试“在线课堂”频道?

答:为解决我省自考生因地域、报考课程分散而无法接受助学辅导的难题,省教育考试院与北京华夏大地教育网和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通江苏自考“在线课堂”频道,为我省广大自考生提供自学考试远程助学服务。

56.江苏自考“在线课堂”为考生提供哪些形式的辅导?

答:考生可点击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 “在线课堂”栏目了解相关课程信息,并通过购买学习卡进入网上课堂学习。“在线课堂”课程辅导形式灵活方便,考生可以自由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每门网上课程分为:课堂教学、考前串讲、在线测试、在线答疑四个模块,考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相应的模块进行学习,也可四个模块全部选择。

(七)毕业与就业

57.考生办理毕业登记时需要哪些材料?

答:考生完成本专业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在5月底、12月初报名期间登录自学考试网报系统进行提交毕业申请,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所有准考证、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以及2寸标准照片2张,到所在县(区)考办办理登记手续(如身份证、准考证、考籍库及毕业登记时的姓名不一致,应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户口簿)。逾期延至下一次办理。

58.如何辨别真伪自考毕业证书?

答:如果对自考毕业证书真伪有疑问,可以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www.ste.net.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或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查询认证,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查询认证。

59.毕业证书如果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答: 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办,但可以由省考委出具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在办理毕业证明书之前,应先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毕业证明书的办理手续是:考生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两张两寸证件照和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

60.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以下政策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61.在籍大、中专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答: 在籍大、中专学生参加高一学历层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学历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籍学生毕业时或在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考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专科毕业的同时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如何申请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将户口和档案托管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答: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专科毕业的同时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可向原专科学校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时在江苏毕业生就业网预约受理版块,在线申办户口和档案托管。完成在线申办和交费后,下载打印接收函(含托管申请表和托管合同),将接收函交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63.自学考试毕业生可否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公务员等考试?

答:自考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研究生,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还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情况你需咨询所报考的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自学考试文凭“享受与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只要你达到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条件和要求,是可以报考的,但最好事先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相关报考要求,避免产生误报。

(八)出国证明办理

64.考生如何办理出国证明?

答: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未毕业考生凭准考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办理出国证明。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出国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省考委署印,主考学校副署校印,一式不超过三份;若考生要求三份以上,由考生自行复印后加盖省考委成绩专用 章,确认其与原件一致。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一)基本情况

65.什么是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

2001年以来,为适应江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培养我省经济发展的急需人才,江苏充分利用本省高校密集,专业、学科以及教育教学资源丰富的优势,多形式、多层次地在一些主考学校开设社会急需的专业。

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主要是本科层次,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高中起点本科,高中毕业的学生可以报考高中起点的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在实施考试计划时按专科、本科两段进行,用4年的时间学习。二是专科起点本科段,只限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用2—3年的时间学习。

66.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相比,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有哪些特点?

主 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专业为江苏省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但由于实践环节多、考生难以自学的;二是承担主考任务的高校在专业上有学科优势;三是实行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考试管理相结合,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教学班系统学习。相比较而言,由于助学专业考生在主考学校接受系统的教 学,考试的通过率要高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67.目前我省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的发展情况如何?

目前,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的主考学校有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33所国内知名高校。2010年,我省共有27所主考学校开办专业点407个,目前在校学生6万余人。

(二)办学形式与学制

68.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办学形式有哪些?

答:助学专业办学形式以全日制为主,兼有业余班办学形式。办学地点在学校所在城市,特殊情况需异地办学的必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并严格控制规模。

69.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制为几年?

答:助学专业教学班一般实行学年制:本科脱产4年;专科段脱产2年,业余3年;本科段脱产2年,业余3年。修业年限可根据专业的实际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学制年限1年。

(三)专业开设与考试计划

70.助学专业开设的原则是什么?

答:开设的助学专业以应用技术、应用文科为主,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开考本科专业的学校应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自学考试已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一般不再作为助学专业。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自学考试频道查询主考学校和招生专业目录。

71.助学专业考试计划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专科段专业设置不少于14门考试课程,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本科段不少于13门考试课程,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

(2) 举办高中起点的本科专业,实施专业名称相同的专科计划和独立本科段计划。本科专业实行“二段制”,先实施专科段计划,后实施本科段计划。学生完成专科段计划规定的课程,在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后,可申请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完成专科段计划课程后,继续学习并通过本科段专业考试 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72.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如何报名?

各主考学校助学专业的报名时间为每年7月至9月中旬,9月底前开学。报名地点在各助学专业主考学校。

73.助学专业招生和资格审核有哪些要求?

答:(1)助学专业教学班的招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9月中旬前结束,9月底前开学。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组织体检。本科段资格审核在10月底前完成,凡资审、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助学专业的学习。

(2)本科段专业的入学条件是学生必须已经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未完成专科学业的在校生不得入学。报考专科段或本科专业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历。

(3)招生人数低于5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开班。

(五)考籍与学籍

74.助学专业学生的学籍和考籍如何管理?

答:(1)学生一经资审、体检通过,即取得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籍。学校自考办为每个取得学籍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

(2)助学专业免考工作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办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学生申请不考外语的,须参加规定的替代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但不授予学位。

(六)考试组织

75. 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考试时间是每年的几月?

每年1月和7月。

76.助学专业教学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是如何进行的?

答:(1)助学专业的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自考办和学校办学所在地省辖市考办协助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有关考务工作。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助学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统考课程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2)助学专业考试的考试地点由所辖市考办确定。

(3)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学校完成,成绩由学校自考办负责公布。

(七)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

77.助学专业教学班怎样进行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

答:(1)主考学校设立或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确保各门课程的教学学时数。学校自考办负责对助学专业教学班教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学校按专业、年级编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学生单科课程缺课学时数超过该课程规定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3)学校为每个助学专业教学班配备专职班主任,并在全日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建立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

(4)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与普通本、专科生共享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在图书借阅、校园出入、党团活动、食堂就餐等方面得到保证。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各项校规校纪。

(八)毕业

78.助学专业学生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1)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校附署。

(2)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业证明,对于不连续招生的专业,学生如希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考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九)收费

79.助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准,助学专业的学费按学年、参照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生每学年4200元,理科生每学年4500元,艺术类学生每年4800元。业余班性质的助学,按全日制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一)基本情况

80.什么是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

为积极探索具有自学考试特色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充分体现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实用性与职业性特点,建立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符合大众化教育要求的人才培养机制。2004年 江苏省考委和省教育厅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简称“专接本”)试点工作。列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各类专科学校在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通过报名参加由本科院校组织的本科专业的学习,一般可在专科毕业后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本科教育的学习,并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向本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专接本”有哪些主考学校?

目前我省共有“专接本”主考学校27所,都为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办学优势的普通本科高校,如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知名院校。

(二)培养目标、专业开设与课程设置

81.“专接本”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专 接本”的培养目标是积极探索具有自学考试特色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充分体现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实用性与职业性特点,建立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符合大众化教育要求的人才培养机制。在确保基本理论够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与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重视学生个人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学生 的就业和竞争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82.“专接本”专业开设的原则?

“专接本”工作开设的专业,在现有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本科段专业目录中选取。

83.“专接本”现开设哪些专业?

“专接本”在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75个本科专业中选取51个专业,专 业类型比较全面,包括计算机及应用、工商管理、英语、旅游管理、秘书学、会计、市场营销、机电一体化工程、美术、艺术设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畜牧兽医、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物流管理、建筑工程、电子工程等,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类型。

84.“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由哪几种类型的课程组成?

“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由沟通课程、衔接课程、主干课程、实践与应用课程等四部分组成。主考学校按照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设置,界定沟通课程、衔接课程和主干课程,并根据“专接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增加设置实践与应用课程。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85.“专接本”的学制和修业年限是怎样的?

三年制专科学校学生从第三学年开始参加“专接本”的学习,五年制高职院校学生从第五学年开始参加。“专接本”专业的学制为两年,修业年限在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一年。

(四)优惠政策

86.对于“专接本”的学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与本科计划名称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且成绩合格的,承认其课程及学分。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计取比例由主考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审定,最高不超过40%。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衔接课程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计取比例由主考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审定,最高不超过30%。

(五)报名与报考

87. “专接本”的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是什么?

自学考试“专接本”助学辅导工作的招生对象是列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各类专科学校的三年级在籍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生报考的基本条件为: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报考的“专接本”专业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88.“专接本”如何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报考,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参加学习与考试,并由学校向所在地省辖市考办办理集体报名。

(六)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

89.如何取得“专接本”学籍和考籍?

学生一经注册即取得自学考试“专接本”的学籍;学生通过考核,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即取得自学考试考籍。

90.什么是“三方协议书”?

学生在参加“专接本”学习前,应签订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在遵守协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家长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教学、完善管理,防止异常情况乃至重大事故发生。

91.“专接本”的教学和日常管理由谁负责开展?

“专接本”助学辅导工作由专科学校在主考学校的指导下负责实施。“专接本”专业的主管领导负责“专接本”专业的全面工作,包括宣传发动工作和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教务员负责教务管理的各项工作,班主任负责落实考勤制度,加强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管理。

92.“专接本”的学生如何解决住宿等问题?

学生在两年的学制期限内共享专科学校一切资源,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文体场所、餐厅、宿舍等。

(七)考试组织

93.“专接本”考试如何组织和实施?

“专接本”专业的考试工作均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组织实施。具体统考工作由专科学校所在地省辖市考办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其严肃性和权威性,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

94.“专接本”的考试时间?

“专接本”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

(八)毕业与就业

95.通过“专接本”考核的学生如何办理毕业?

学 生学完“专接本”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共同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未能毕业的“专接本”学生,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同专业的考试。

96.“专接本”毕业生可以拿到本科就业报到证吗?

“专 接本”专业学生在专科学校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按自学考试学历等级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享有同等待遇。

97.学生修业期满,未能如期毕业,如何继续参加考试?未通过课程的成绩如何计取?

学生修业期满(学制期满一年后),未能毕业的,可转入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的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原“专接本”专业主考学校附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原“专接本”专业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学 生修业期满两年(学制期满三年)后,仍未毕业的,还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的考试,已通过的课程继续有效,未通过的课程不再计取校考成 绩,并须参加面向社会开考同专业主考学校组织的课程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与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附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向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九)收费

98.“专接本”的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自学考试专接本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4〕150号)规定,“专接本”收费标准按《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色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3〕186号、苏财综〔2003〕71号)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及调整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04〕85号、苏财综〔2004〕72号)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文科生每学年4200元,理科生每学年4500元,艺术类学生每年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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