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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以及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管理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 管理学院专业复试线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人数 | 英语 | 专业一 | 总分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 | 60 | 45 | 110 |
二、复试内容要求
(一)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证书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本科毕业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
3.高校教师资格审查时需签订期限为三年的全脱产学习承诺书。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2.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3.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考生自由选择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领域某前沿问题的一个方向,撰写一篇关于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以及本人对其的认识、看法和主要观点的论文。该论文分为文献综述和自己观点两大部分,字数为3000-6000字,要求正规论文格式,必须列出参考文献等。论文一式五份,复试时提交复试小组。
4.综合能力考核注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方法技能、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1)考生已有科研成果,占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20%。考生将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硕士论文等能证明考生学术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便复试小组加以参考。请携带原件以备检查。
(2)综合能力面试,占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60%。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20%。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4)推荐免试、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内容和形式同普通招考方式考生。
三、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为5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成绩×50%。
四、调剂复试程序和破格复试程序
根据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上线人数充足,不接收调剂复试人员和破格复试人员。
五、复试日程安排
注意:下面所列复试时间为初定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2015年5月20日 10:00 |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办(三江楼1419) |
专业能力考核 | 2015年5月20日 14:00-17:30 | 三江楼1506 三江楼1517 |
综合能力考核 |
六、拟录取原则
学院按招生指标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本单位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超出招生限额的再进行导师双向选择,最终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同等条件下,非定向就业考生优先录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江苏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管理学院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的补充规定》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天旻
电话:0511-88790129,15951283967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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