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5-05-16来源:新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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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5年博士复试将于2015年5月23 日--5月24日进行,请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于5月1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新疆医科大学苏园一号楼二楼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217)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二、报考统招的考生需携带:

1.《新疆医科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2.《二○一五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的《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内容须填写在表格内),所报导师不得做为推荐人;

4.非新疆医科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学生证及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15年毕业),新疆医科大学应届毕业生只提供学生证;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近三年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第一作者署名)、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复印件。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中考核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所需材料1—3项表格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y.xjmu.edu.cn/”下载,所提交的复印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装订,在复试时交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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