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白银市景泰县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05-07来源:景泰县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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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

为认真做好全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5年上半年,全市对申请教师资格且需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进行网上申报。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市范围内的普通师范类院校(或综合性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申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余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都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的报名工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申请人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书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两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和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到户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5日-5月29日,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务于6月3日前将报名表及报名人员花名册(附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教学能力测试时间拟定为6月下旬,具体事宜详见白银教育信息网《关于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下载、填写表格

1.从白银教育信息网(www.byjy.com)下载《白银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白银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填写内容要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一致,思想品德鉴定须由申请人的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完成。

3.体检要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4.填写的所有表格不得涂改。

(二)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6月29日至7月3日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和《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申报须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确保网报信息与手工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的信息一致。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并确保上传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申请人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选定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否则系统不识别,影响申请人申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选定认定机构为白银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本人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户籍在白银区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为白银区行政审批中心)。

申请人一次性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生成报名号。

(三)现场确认

网报结束后,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县区现场确认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0日。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打印件一份;

(2)《白银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贴两张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贴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A3纸打印);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有填写人签名、单位盖章);

(5)《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格检查表》(须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A3纸打印);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7)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中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复印件和教育实习证明复印件);

(10)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1份。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没有特殊要求,须复印在A4纸上。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与书面材料进行核对审查,打印受理凭证。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有关学历证书,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县区上报材料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原件及所填表格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为:会宁县7月13日,靖远县、景泰县7月14日,平川区、白银区7月15日,逾期不侯。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有关过渡阶段衔接工作。2015年秋季,我省将纳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和科目与原省考不一致,各县区要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过渡期政策宣传、教学能力测试安排、有关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衔接、顺利过渡。

(二)各县区要规范教师资格认定行为,增强程序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工作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能准确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认定系统管理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规范系统操作,做好保密工作,及时下载相关数据并做好备份,务必确保数据安全。

(三)各县区要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杜绝一切乱收费现象。

(四)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五)申请人务必牢记网上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使用。对因忘记登陆密码、报名号等不能登陆和确认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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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点击下载).doc》来源于景泰县教育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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