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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机场公司”)领导班子建设、保障淮安机场安全运行和长远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合理增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适度扩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等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民航系 统公开招聘淮安机场公司领导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职位
淮安机场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二)应聘条件
1.总经理职位
熟悉国家关于民航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民用机场建设和日常管理运营等业务,有较强的统筹领导、沟通协调、综合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具有机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5年5月15日后出生),省会机场领导班子副职以上人员及非省会机场领导班子正职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0年5月15日后出生);
(4)现任正处级以上(或相当职务层次)职务,或现任副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在民航系统内工作1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副总经理职位
熟悉机场日常运营业务,有较为丰富的机场运行管理经验,具有机场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0年5月15日后出生),省会机场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及非省会机场领导班子副职以上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5年5月15日后出生);
(4)现任副处级以上(或相当职务层次)职务,或现任正科级(或相当职务层次)领导职务且任职满3年,在民航系统内从事空中管制、通信导航、机务维修、机场运行管理等业务工作累计10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5日9:30—15:00。
报名方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材料,现场填写《淮安市公开招聘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如有个人工作业绩材料、获奖证书及研究成果,请将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至报名现场。
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科技馆一楼报告厅(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5日8:30—2015年5月15日17:00。
报名方法:报名时,登录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huaian.gov.cn)下载填写《淮安市公开招聘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按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材料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shazzbqgc@163.com(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如有个人工作业绩材料、获奖证书及研究成果,请一并发送。
咨询电话:0517—83927688,0517—83605279,13915184999
(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招聘职位,由专家组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前10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和体检
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通过的报名人员,接到通知后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等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由业内专家组成评委组,采取现场提问、追问等方式进行,并现场综合评分(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考虑个人专业背景、履历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四)考察
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聘任
由市委研究决定拟聘任人选,并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应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任待遇
(一)聘任人员在聘期内纳入市管干部统一管理。
(二)聘任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具体依据市管企业同类岗位标准,由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三)聘任人员符合淮安市“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引进政策,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5年内每年给予1.6万元的补贴;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5年内每年给予1万元的补贴。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淮安市纪委监督电话:0517—83605674。
本公告由淮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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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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