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关于“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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