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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得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达到国家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或调剂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并将其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 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一般按招生专业、学科招生计划不超过1:1.2左右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若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50%,可按1:1.3左右的比例安排复试;若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100%,一般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 复试名单由相关学院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3. 调剂考生应到申请调剂的学院进行信息登记、审核。
4.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申请调剂,一般应按照调剂流程规定确认同意参加复试的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经调入学院同意,也可先行复试)。调剂考生按照择优、择先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5. 一志愿考生可申请院内或院际调剂。院内调剂只需征得学院同意即可;院际调剂复试程序为:一志愿考生提出申请,经原报考学院、复试学院同意,可参加调剂学科、专业的复试。
一志愿考生的院内、院际调剂也须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完成系统规定调剂流程方为调剂成功,6.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对调剂的相关要求。
7.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一)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1、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2、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
3、外语能力(笔试、听力、口语);
4、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5、实验操作技能;
6、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专业基础课。
(三)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
四、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一般为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科目,面试为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某些专业可进行实验技能测试。
五、复试工作组织
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督查组全程监控招生复试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复试办法,各学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招生学院应根据学校复试办法制定本院复试细则,复试细则应包括复试的组织领导,各专业招生人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成绩计算办法等内容。
复试细则应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统一安排在3月20,2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学院复试细则;粮油食品学院复试时间另行安排。
调剂生复试应在4月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学院自行确定。
(二)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复试报到地点:报考机电学院的考生到中原路校区机电学院会议室报到,其他学院考生到莲花街校区各学院报到。
2.复试资格审查:
(1)往届考生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3. 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2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必须是6个月之内拍照)。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5. 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复试通知书。
6.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相关学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由相关学院统一组织。
2.面试按报考或调剂专业进行,一般采取抽题方式回答问题。实验操作根据学科特点要求进行安排。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基础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4.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复试成绩,按百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成绩的评定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一般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MBA考生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考生总成绩(初试、复试折合成绩)一般应达60分以上。
(六)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一般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复试合格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应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七、体格检查
复试考生应于4月20-21日自行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格检查。莲花街校区复试考生可到莲花街校区校医院体检,机电学院复试考生可到嵩山路校区校医院体检。
体检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空腹,体检开始时间为早7点。
考生应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以免与学院复试时间冲突。
八、其他事项
1.一志愿考生院际调剂按一志愿考生对待。
2.本复试办法代复试通知,我校不再一一通知考生。
3.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合格的考生应按在4月30日前将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或政审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寄送研招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编:450001
邮递方式如果使用EMS以外的其他快递,须投递上门。
5.除定向就业的考生外,所有录取考生必须于9月1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寄交录取学院学工办,未按时转交档案的不得享受各项学生奖助,未享受的奖助不予补发。
2015年录取研究生新生的档案在9月10日至毕业时间内,不再接收个人档案,已转档案不得调出。
6.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相关电话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67756977。
招生咨询电话:67756268
学院咨询电话: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01粮油食品学院 | 赵老师 | 67758019 |
002生物工程学院 | 惠老师 | 67756843 |
003化学化工学院 | 谢老师 | 67756302 |
004土木建筑学院 | 张老师 | 67758183 |
005机电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67758890 |
006电气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67758828 |
007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朱老师 | 67756529 |
008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67756937 |
009经济贸易学院 | 李老师 | 67756827 |
010思想政治学院 | 李老师 | 67756616 |
011理学院 | 富老师 | 67756909 |
0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67758730 |
013外语学院 | 闫老师 | 67756795 |
014设计艺术学院 | 马老师 | 67758010 |
015新闻与传播学院 | 杨老师 | 67756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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