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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始终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第五条 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
未外语免试 | 外语免试 | |||||
外语 | 专一 | 专二 | 总分 | 专一 | 专二 | 总分 |
55 | 60 | 60 | 180 | 60 | 60 | 125 |
第六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满分150分)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复试小组作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第七条 初复试成绩权重各占招生总成绩的50%。
外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加试各科及格,即为复试合格。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第八条 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报到。
2、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前,学院须核对考生初试所有试卷笔记是否一致,复试开始时,复试小组应先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复试封面(含考生照片)等相关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以防替考。
3、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复试前,学院须认真审查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对于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对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构认证。
学院须认证审核应届硕士生的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硕士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4、对同等学力的审查
(1)审查是否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是否有国家六级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取得相应成绩(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
5、对考生报考类别的审查和确认
复试时请确认报考类别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请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考类别须在复试报到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于拟录取的考生须依据其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公布拟录取名单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九条 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博士生报到时须携带材料附后。复试安排见附表。
2、博士考生(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安排在4月23-25日(具体时间报到时通知),请考生自行网上下载准考证(含考试时间及地点)。
3、博士生复试面试于4月22日(周三)14:30开始,地点:国学馆326;备考室:311。详见后。
4、复试名单在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5、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第十条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第十一条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须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体检不合格通知。
第十二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由教务秘书保存在学院;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经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学院。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第十四条 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①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报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注:两份推荐书的推荐内容可打印但不得雷同并须由专家亲笔签字);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⑤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⑥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若有即可提交);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⑧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⑨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注: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交至国学馆305室(办公电话:010-62515916,联系人:刘老师)。已经提交过的不用重复提交。
教育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报到 | 复试面试 | 体检 | 加试笔试 |
时间和地点 | 时间和地点 | ||
4月22日(周三)上午 | 4月22日(周三)下午 | 4月24日上午 | 4月23-25日(待定) |
9:00-11:00,国学馆305 | 14:30开始,国学馆326; | 人民大学校医院 | 加试一 8:30-11:30; |
备考室:国学馆304 | 加试二 14:00-17:00(报到时通知) |
复试面试内容: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体检须知
请考生将网上下载的《体检通知单》后,核对本人信息。于体检当日早8:00(或9:00)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大厅收费窗口交体检费50元,并凭缴费收据到四层大厅登记激活体检预约单,激活后,按照体检地点安排体检。注意:体检当日空腹(静脉采血),体检前一日应清淡饮食、不饮酒、不熬夜;体检当日10:30以后不再接待体检考生。
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体检时间安排,每一项体检后,请大夫标明,以免漏查。
各学院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请根据上述体检安排前来体检。加试考生请于25日上午前来体检。
外地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本科直博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体检表》,在当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体检后,将《体检表》于4月25日前寄回报考学院(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是推免生体检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附件:教育学院2015年内地博士生复试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soe.ruc.edu.cn/displaynews.asp?id=1578
94752 | 杜晓晴 |
94751 | 段斌斌 |
94760 | 郝佳佳 |
94767 | 高婉茹 |
94765 | 贾楠 |
94772 | 武建鑫 |
94769 | 贺明华 |
94777 | 谢清 |
94776 | 徐梦梦 |
94773 | 宋小舟 |
94789 | 王升 |
94790 | 李莉芳 |
94802 | 冯鹏达 |
94813 | 王玲 |
94809 | 薛冰 |
94822 | 汪风园 |
94829 | 赵艳艳 |
94837 | 俞淼 |
94832 | 王聪 |
94833 | 杨惠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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