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申请教师资格的程序是什么?
答: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教师资格申请的大致过程是: (1)了解信息阶段:了解教师资格申请和认定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一般是每年两次,上半年是面向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认定,下半年是面向社会人员(含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每次受理有一定的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受理。而且,申请教师资格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所以了解信息的有关工作做得越早、越细越好,以免错过时机或浪费时间。 (2)准备材料阶段:在了解了教师资格的有关法律规定,明确了自己已经具备的条件适合申请认定何种教师资格,明确了受理自己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后,申请人就可以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相关安排和要求开始进行如下准备工作:①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②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工作单位做思想品德鉴定,请他们按表中的要求填写相应的内容,并加盖公章,由您本人将各种材料送到受理您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③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按要求填写《体检表》。④到当地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取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⑤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还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申请认定阶段:在上述条件具备、有关材料准备齐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其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以及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学技能测试”。 (4)认定发证阶段: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全部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