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楚雄州牟定县选拔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委委员公告
2011-03-21来源:牟定县人民政府

牟定县公开选拔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委委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通知》(云组通[2011]4号)和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楚雄州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方案>的通知》(楚组通[2011]6号)要求,根据我县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的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2名大学生“村官”分别担任凤屯镇、蟠猫乡党委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对象

公开选拔的职位为凤屯镇党委委员、蟠猫乡党委委员各1名。对象从全县2008年、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村“两委”成员或年度考核优秀、受到县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

二、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牟定县公开选拔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委委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小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经所在乡镇党委资格审查后,出具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材料和年度考核情况,一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3月24日下午5:00时。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3月25日下午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时。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范围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农业农村工作基本常识及基本县情等。笔试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若自动放弃公选的,本人在笔试前须写出放弃公选的书面申请交县委组织部。

(三)面试。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下午。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设评委12人,临时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县“两代表一委员”中抽调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来计算。为避免笔试成绩对面试带来的干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起当场公布。面试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进入面试人员若自动放弃的,本人须写出放弃面试的书面申请交县委组织部,不足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中,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对民主推荐票达不到二分之一或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取消考察资格。若取消考察资格或个人选择自动放弃的,不足名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拟选拔人选。

(六)任前公示。经县委研究确定后,按照干部任前公示的办法进行公示。

(七)决定任用。公示期满后上报州委组织部审批,经州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文任命,任用期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三、工作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对公开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在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公告由中共牟定县委组织部、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8-5216099、5211167。

监督举报电话:0878-12380、5220875

中共牟定县委组织部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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