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
2015-04-07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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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职位职数

综合管理类职位、科员职务3名。其中市政府办公厅2名,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名。

四、选调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好,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谦虚谨慎、

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四)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2012年4月1日前任职,含试用期)以上,科员职务,且连续2年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六)年龄32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体检、组织考察、组织决定、公示、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在省、市媒体和海口党政办公网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公开报名

1.时间:2015年4月8日-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6号楼3016室,联系电话:68725186,联系人:张先生,传真:68725190)。

3.报名时需出示、出具的材料:

(1)《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

(2)《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近2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电话报名,并将上述材料快递至报名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

市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为1:5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核减选调计划、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选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委托有关单位出题并阅卷评分,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为3:1,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成绩并列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小组由本办和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人数为7至9人。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评分按照要素进行,由评委当场评分并公布,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3.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在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组织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进行定性分析,对考察不合格的认定须有法定理由。若体检不合格或组织考察认为不合格选调者,则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组织决定

召开办公厅党组会议,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组织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决定任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选调任用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并公布选调结果。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厅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邀请市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公务员局全程监督指导。

七、纪律要求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8725186、68725189,传真:68725190。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日

附件: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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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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