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事业单位考试应用知识第十一编第三章
2008-04-18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第三章  公文处理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初步掌握公文处理的基本原理与技能,包括公文处理的范畴、任务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与收发公文处理程序、办毕文件的处置等。学习过程中必须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以便收到实效。第一节公文处理概述一、公文处理的含义与重要意义

公文是机关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其具体任务是:

1.拟写与制作公文:包括拟稿、会商、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直至用印或签署,形成正式公文。

2.传递公文:将拟制成的公文,根据公文性质与时限要求以多种方式传递给收受公文的机关。主要包括收发文登记、分办、传递、催办和组织传阅等环节。

3.办理公文:对于收文予以执行办理或撰拟新的公文作出答复、批转或转发的处理。

4.处置办毕公文:对已办理完毕的公文采取立卷归档、清退、销毁与暂存等方法进行处置。

5.管理公文:指对公文的平时分类保管与提供利用。

6.对公文拟制办理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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