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原曲靖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曲市人〔2010〕30号)文件规定,现将麒麟区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上午10:30分。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曲靖市兴城迎宾馆(麒麟区麒麟南路77号)
四、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面试现场,过期不到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参加面试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不允许带任何参考资料)、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
2、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安排下进入待考区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依次进入考场考试(约30分钟),中途不能离开考场,面试完后考生到休息处休息;
4、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统分后交由主考官现场宣布成绩;
5、考生到报到处拿个人物品后离开。
五、面试方法及要求
1、面试设7名考官(其中1名主考官),采用主考官提问,其他考官在主考官提问后不得追问,所有考官根据考生的表现及回答后,按评分的标准,独立评分。
2、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原曲靖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曲市人〔2010〕30号)文件第六条“3.凡进行面试的,严格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的规定执行”规定,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办理相关手续。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六、面试规定
1、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于面试当天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面试确认手续,不按时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2、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第一名为拟聘用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七、成绩计算
每位考官根据面试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统分人员根据每名考官的每一个测评要素给分权重算出每一名考官的最终给分。面试成绩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求出平均分,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八、成绩公示
由区人事局、区安监局根据各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在相关网站上对外公示。
九、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曲靖市麒麟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
二0一0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