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护士执业注册的相关规定
2015-01-12来源:易贤网

护士执业注册的相关规定: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相关规定有首次与再次申请注册者需分别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

(二)按《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首次申请注册者须向注册机关缴验申请者本人①《证书》; ②身份证明及健康检查证明;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军队护士缴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经护士注册机关审核合格后,予以办理注册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及申请者所在单位。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四)军队护士的注册由军(或相当于军级单位)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这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相关规定之一。

(五)护士连续注册,应当在上次注册期满前60日内,这个也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相关规定,向注册机关申请再次注册,并交验有关证明。

(六)中断注册5年以上申请再次注册者,必须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临床实践3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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