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2015年公办教职员招聘哪些行为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014-12-25来源:易贤网

问:东莞市教育局2015年公办教职员招聘哪些行为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答: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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