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源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11-01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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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政管理干部队伍,选拔优秀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服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中心于2014年2月经市编委《关于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中心单独设置的批复》(河机编〔2014〕26号)批准成立,是市财政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其主要职责:协助参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政策研究,提出有关建议;为纳入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收缴、拨付、核算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见附件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年龄30周岁以下(以公告当天为限)。

(四)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财政局人事科(河源市新市区益民街9号,市财政大楼五楼,联系人:黄冠雄,联系电话:3388392)。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和其他资历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相片3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并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

(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笔试及面试的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制。考试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七、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而凭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笔试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财政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十、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人事科):0762-3388383,3388392;举报或者投诉电话(监察室):0762,3388383,3388317,邮箱:hycz3388317@163.com。

十一、其他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河源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28日

2014年河源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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