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教育系统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0-07-18来源:华宁县人事劳动局

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10年我县教育系公开招聘44人(高中教师6人、初中教师10人,小学教师18人,幼儿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 招聘对象

华宁县户籍生源,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1、含2010年以前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村官”、“特岗教师”的毕业生和在县内外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且尚在聘期内的原属华宁县生源的人员。2、含2010年以前被华宁县聘为“村官” 且尚在聘期内的外地生源。3、华宁县聘用的“特岗教师”除外),其中应聘高中教师岗位者不限户籍。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1992年7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分岗位择优聘用。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原水利水电局办公楼二楼)。

3、报名办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原则上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户口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证明,近期彩色五分照片4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其它培养方式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此表可持毕业证原件到玉溪市人才市场领取);2010年以前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村官”、“特岗教师”的毕业生和在县内外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且尚在聘期内的原属华宁县生源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已申请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持认定机构出具证明报考,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笔试时间:2010年8月5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2010年8月1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

1、2010年8月4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2010年8月7日上午公布笔试成绩、参考人员查分。

3、2010年8月9日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抽签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4、2010年8月11日下午公布总成绩。

5、2010年8月13日组织体检。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使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中学教师版《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基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教材使用《新教师岗前培训手册》,需要手册者可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购买)及时事政治。

2、面试以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为主,采取分学段及学科,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择优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最终按总成绩分岗位择优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并将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作调剂使用。

四、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本次新教师招考收取报名笔试考试费每人80元。对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事劳动局、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有关问题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县人事劳动局按程序办理派遣手续,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到各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续聘,不合格者办理聘用解除手续。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参加教育系统新教师招考被聘用者,未经聘用单位同意,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考。

七、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者自觉遵守。

(三)招考过程在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邀请人大、政协等相关人员参与。

八、招聘新教师的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事劳动局参与指导、协调、监督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附: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华宁县教育局 华宁县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附: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学校 招聘岗位数 岗位条件及要求
华一中 生物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政治 1
地理 1
职业高级中学 音乐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汽车应用与维修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户籍不限。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畜牧兽医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华三中 政治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语文 2
华六中 语文 2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英语 1
物理 1
化学 1
华八中 体育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华九中 地理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宁州镇 示范小学 语文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数学 2
体育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招聘学校 招聘岗位数 岗位条件及要求
宁州镇中心小学 语文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数学 1
英语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音乐 1
青龙镇中心小学 数学 2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美术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英语 1
音乐 1
盘溪镇 中心小学 音乐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学前教育 2
数学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华溪镇 中心小学 数学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县幼儿园   音乐 1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舞蹈 1
美术 1
学前教育 7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合计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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