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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接教育厅通知,2014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以各部门为单位,制定专人负责于10月9日下班前报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附件1)到组织人事处。盖章有效且传电子文档至14971084@qq.com。
二、人员申报条件:非应届毕业生,有身份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非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报送名单同时附证件复印件,并确保复印件清晰可辨,各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注明《原件已审》。
三、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参看校园网人事处<资料下载>内的《网上报名步骤》)
四、组织人事处接收网报后个人资料时间:10月20日——10月25日,过期不再受理。
五、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网报申请表必须上传符合大小的本人照片(像素≤20k)否则网报无效;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体检表、申请表必须贴照片,申请表需双面打印2份。
3、《思想品德鉴定表》1-3项个人填写,4-11项由各部门填写,
10、11项统一填写如下图:
10 | 鉴定单位(全 称) |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11 | 鉴定单位地 址 | 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 电话 | (028) 82680052 | 邮编 | 611130 |
4、《体检表》贴照片,第1页勾选且签字,附详细检验单,最后有体检医院意见、盖章。
5、学院聘用的在岗教师需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本次材料不全的不予接收,请各部门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所需材料,确保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宋霄电话:82680052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统计表(待更新)
附件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待更新)
附件3:教师资格申请体格检查表(待更新)
附件4:教师资格证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待更新)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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