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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 以及《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今年我院实际,为做好推荐选拔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订本推免工作细则。
一、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为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资格的校内或校外学生。
二、接收程序
1、学生申请。获得推荐资格的校内外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校外考生还应按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考生参加复试。
3、组织复试。复试形式(笔试、面试等)由学院确定,但对同一专业、领域拟接收的免试生(含本校及外校)将采用同样的复试形式、同样的评分标准。
4、排序录取。学院将复试合格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核,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5、签署协议。被录取考生应与学院签订协议。获得推免资格后不得因就业、参军、考公务员、出国、报考他校硕士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对于本校推免生,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原则上不予发放《就业协议书》及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三、接收复试
1、复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科目详见汇总表。
2、笔试
由相关人员直接与命题教师联系,命题教师需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的要求进行命题;
3、面试
考生在抽取2个抽签题目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更换一个抽签题目;
4、成绩统计与公布
校内考生的平时成绩和附加分的统计由考生所在班辅导员负责;复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的统计由研究生干事负责。各项成绩均不得在上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之前向任何人员公布或传播。
商学院复试科目汇总表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复试时笔试科目 | 复试时面试科目 |
120202企业管理 01中小企业成长战略 02企业文化与文化产业 03创业管理 04电子商务与物流工程 | 管理学 | 专业综合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01管理决策与服务质量评价 02技术创新管理 03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创业 | 管理学 | 专业综合 |
1202Z1 市场营销 01消费者行为与品牌战略 02营销创新与渠道管理 03网络营销管理 | 管理学 | 专业综合 |
1202Z2 人力资源管理 01人力资源管理与质量评价 02人力资本理论与人才开发 03组织行为学 | 管理学 | 专业综合 |
参考书目:管理学:芮明杰《管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第二版。
商学院
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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