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磐安县2014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4-08-23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29号)和《关于印发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30号)精神,做好2014年面向欠发达地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同时还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全县农村农户子女,重点是低收入农户子女。

二、专业、学制、培养模式

专业:经济管理专业(专科)

招生学校:浙江农林大学

学习形式:

(一)集中授课学习

学制:三年,两年在校学习,一年到实训基地实习;

人员对象:全县农村农户子女,年龄35周岁以下;

培养模式:学校按照“学历+技能”的模式培养,在校期间免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与考证,提升就业实力。

(二)函授学习

学制:三年,即通常的函授学习;

人员对象:全县农村农户子女,年龄50周岁以下;

培养模式: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承认高等学历相应人才层次培养模式培养。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程序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志愿填报,时间为2014年8月下旬至9月初,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zjzs.net)报名并同步填报院校专业志愿。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网上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规定输入个人报名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层次:高起专;科类:文科;专业名称:经济管理(欠发达地区委托培养)。同时,考生请登陆网址(http://www.paedu.net/kaoshi/Index.html或http://www.panan.gov.cn/yggc/)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将审查表于8月25日之前上交磐安县农民培训科,完成报名第一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2014年9月初,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县招生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确认。

(二)考试时间:2014年10月中旬两天

高中起点专科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文)、英语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2014年11月下旬,凭网报时设置的密码重新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志愿修改与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确认志愿的考生,网报时填报的志愿默认为确认志愿。

四、收费及资助政策

考生入学后,所需的学费、学杂费、教材资料费、实习费和技能鉴定费等由省财政全额资助。学员的往返交通费、日常生活费和住宿费自理。对在校培养期间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的学生,将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相关办法,实行奖学金制度。

五、毕业和使用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由浙江农林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参加两个工种以上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并参加国家技能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原乡村工作。学生毕业后采取跟踪培养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由省扶贫办、省农信联社发放丰收小额信贷卡,并给予财政贴息。

六、加强领导

各乡镇政府、行政村等农村基层组织应及时广泛发动宣传,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踊跃报考,并认真配合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七、联系方式

磐安县农办联系人:陈茴茴,联系电话:13906797078(686078),QQ:2872723980。

浙江农林大学联系人:徐悦,联系电话:0571­—63742976,手机:13868014861,QQ:179912692。

磐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

附件1: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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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doc》来源于磐安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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