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麻栗坡县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14-08-14来源:麻栗坡县政务网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4﹞9号)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麻栗坡县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麻栗坡县2014年计划拟选聘大学生村官14名(男女各7名),对笔试成绩(含加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按照拟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省选聘办初步确定报考我县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共21名,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考号 行测成绩 笔试总分 备注
1 骆俊 11360704606 121.0 121  
2 曾茜 11012501401 116.0 116  
3 李显霞 11017201128 115.5 115.5  
4 韦福彩 31260209207 111.5 111.5  
5 张行娟 11250501224 109.0 109  
6 吴跃菊 31260209117 107.0 107  
7 张翔 11241001907 105.5 105.5  
8 宋礼新 11012802114 105.0 105  
9 张忠海 11011102127 100.0 100  
10 刘云香 11260300708 99.0 99  
11 李丹 11290801821 97.5 97.5  
12 龙廷菊 11260207005 97.0 97  
13 喻星婧 11260104318 96.0 96  
14 任德入 11010105616 94.0 94  
15 徐声兰 11260303613 93.0 93  
16 吴友德 11013501816 90.0 90  
17 郭远颜 11250600111 88.0 88  
18 林玉坤 11220106301 86.5 86.5  
19 张荣涛 11260106023 85.5 85.5  
20 熊正杰 11013001309 83.0 83  
21 邱联吉 11010102314 82.5 82.5  

二、资格复审、面试程序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8月15日。

(二)地点: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复审的内容、方法:

1.资格复审是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与报名信息或选聘条件是否相符的审查。

2.资格复审中,由于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因学历不符合选聘资格、所填写加分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考生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册(或户口迁移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加分证明材料、网上确认打印表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与考生有关的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的意见。

以上材料需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限内送达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为2∶1,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选聘办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相关要求:面试结合大学生村官工作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了解应聘人员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学习实践能力,对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心理预期、思想准备及将来的职业规划、出路打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认知水平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指定地点。按照签到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经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对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一)确定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二)提出拟聘人选。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男女比例为1:1,县选聘办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学位”毕业生和“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以及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优先选聘),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报经州选聘办审核确定。

若遇以上条件相同人员无法确定拟聘人选时,面试分数高的人员进入体检。仍无法确定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体检、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在纪检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同时顺延取下一名人员进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由报考县委组织部认定后,免除体检费用。

(二)聘前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由省选聘办统一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我县将在麻栗坡县政务网(www.ynmlp.gov.cn)同步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合同签订

由麻栗坡县人社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

资格复审和面试过程,将在组织、人社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麻栗坡县纪委、监察局:0876-6622800

中共麻栗坡县委组织部:0876-12380

咨询电话:

中共麻栗坡县委组织部:0876-6627113

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662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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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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