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以上计划仅供参考,详细计划请查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指南;
2、根据教育部要求,山西、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和新疆等八省按地方协作编制招生计划,实质相同,录取、在校和毕业与其他学生没有区别;
3、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有关情况请参见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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