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一寸彩色标准照1张到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办理考核有关手续。请进行考核的考生提前准确掌握个人档案管理机构及本人户籍所在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0833-3432456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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