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2014年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政审通知
2014-08-01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

各有关考生:

请报考海东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于8月2日至3日到海东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政审。

报考海东市各县(区)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从8月4日开始到海东市各县(区)公安局政工办进行政审。

不按时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资格。

联系电话:0972-8683052

海东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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